什么是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哪些情况不适用
笔者在园区环保管家工作中发现,一部分企业对有机废气处理的认识不清,虽然基本能按照要求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但实际对二级活性炭的吸附原理不理解。 有的认为将两个活性炭箱串联在一起填装同样的活性炭就可以了,有的认为安装一个两层的活性炭箱就是二级吸附,有的为了降低成本购买碘值在800mg/g以下的活性炭填装,有的长时间不更换活性炭,有的不正常运行使用。这些方式其实都是错误的,根本达不到有机废气吸附处理效果。 按照有机废气环保处理措施,一级活性炭装置通常用于吸附简单的有机污染物,如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吸附时间较短。在实际应用中,一级活性炭装置可能无法满足对复杂有机废气或更高处理效率的需求。 二级活性炭装置则是为了提高净化效率而设计的,通常在一级活性炭装置之后串联一个额外的活性炭吸附层。二级活性炭的特点是吸附效率更高,能够更好地吸附有机物质和重金属,吸附时间比一级活性炭更长。这种设计使得二级活性炭装置能够处理更复杂的有机废气,并达到更高的废气去除率。
那究竟什么才是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 工程上认为,当两级活性炭箱均已经达到设计、填装极限时,采用二级活性炭箱串联吸附的工艺,称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 判断依据:①一般有两个箱体;②每个活性炭箱设计参数符合规范且充分填充;③每个箱体废气停留时间要足够。 错误举例:①两个箱体设计符合规范,但是未充分填充;②两个箱体充分填充,但是设计不合理;③活性炭箱有两个门,但只有1个箱体;④1个箱体里面有两层活性炭、两段活性炭(或两个抽屉)。 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是指在废气处理系统中,当两级活性炭箱均已达到设计、填装极限时,采用串联排布的方式进行吸附处理。每个活性炭箱须均符合设计规范、充填充分,且废气在每个箱体中停留的时间足够。 哪些情况不适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 (1)大风量、高浓度废气未必适用:一般废气风量大于30000立方米/小时,如使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活性炭填装量大,运行维护成本高;风量不大时(通常10000立方米/小时),如进口实测浓度高于600毫克/立方米,优先考虑蓄热式燃烧(RTO)、催化燃烧(CO)或吸附再生等其他工艺。 (2)低沸点、易溶于水的废气因子未必适用:低沸点因子被吸附后,易在室温条件下脱离活性炭,降低吸附效率;乙醇、丙酮等水溶性因子可优先考虑喷淋等方式处理。